2009年06月3日

我昨天晚上发表了一篇文章,今天上午奉“上级主管部门”的命令,撤下了这篇文章。毕竟在和谐社会里,作为社会主义祖国的公民,我们是有义务,更有责任去这么做的。

这是蓝天博客上最短的文章,一切尽在不言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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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条评论 to “蓝天白云依旧——不可说”

  1. FovWeb says:

    厉害,反应好快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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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久酷 says:

    我想说**** the 主管部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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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靛海幽蓝 says:

    FWQ放在国外才是硬道理

    另外,本文的URL也有敏感词哦,不会也被要求删除吧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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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久酷 says:

    想知道下,如果服务器在美国 对于咱个人博客来说直接 咔嚓吗?呵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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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老时 says:

    唉,有条件的,一定要把自己的子女送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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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妖娆盛唐 says:

    好厉害,我怎么说都引不来上级主管- 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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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LoveecilA says:

    执行力很强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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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土豆 says:

    我看到那篇文章了,正回复就发现已经被删除了,哈哈~
    至少证明蓝天博客越来越出名了~恭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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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Jason-GS says:

    做为一个公民, 应该爱国,爱人民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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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money says:

    和谐点~~~那天想写一些什么,但还是觉得做个和谐的人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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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天天在上演皇帝的新衣。唉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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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Cheap Headphones by Monster from Dr. Dre, The Best Monster Beats Headphones Sale Online, Free Shopping Now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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